2024-10-10 餐饮 0
李宇春演唱的歌曲《无价之姐》被诉抄袭侵权一案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于近日二审判决,维持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一审判决,认定《无价之姐》与歌曲《跟我出发》不构成实质性相似,不构成抄袭,董某某的诉讼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。判决驳回董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,案件受理费由董某某负担。
上一篇:油橄榄怎么吃最好 油橄榄可以直接吃吗
下一篇:滇南一把琴的传承石屏彝乡弦歌不辍
百香果如何保存 百香果怎么保存会更久
白蛇浮生发布片尾曲千年等一回MV 赵雅芝叶童梦幻重聚献唱金曲
白萝卜梨水的功效
番茄黄萎病症状和治疗方法